商务签证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移民法》第 40 条禁止未获得商业移民入境签证的外 国人成立法人实体,以及通过加入法人实体的方式参与商业组织的特许资本。

因此,外国人要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建立公司或进入现有商业组织的创始人,必须持有商业移民签证。

商业移民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居留的一个强制性条件是开展企业活动。

商业移民在进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领土之日起两个月内应:

  1.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法,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注册商业组织或成为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运营的商业组织的参与者(股东);
  2. 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二级银行存入不低于法人实体注册时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最低金额的资金,以构成法人实体的法定资本。

商业移民可在向外国人开放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自由迁徙,并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立法规定的程序选择居住地。

商务移民(C5 类商务签证)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根据邀请函(如有)签发:

  • 证明不患有禁止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进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疾病的医疗证 明
  • 健康保险
  • 由国籍国或永久居留国授权机构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由国籍国或永久居留国授权机构根据法院判决出具的关于是否存在禁止创业活动的证明。
  • PCR 检测阴性